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政函〔2018〕1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宣传教育部相关政策,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
1、必须为在编在岗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满3年;
2、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有2名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要求:
1、请认真查阅附件中各博士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按照各个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及时做好报名工作。
2、报考人员需在考试报名前认真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如实填写《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辅导员由学院推荐学生工作部盖章。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