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便字〔2014〕8号
各学院:
暑期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学生的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营造祥和安定的校园环境,现将具体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在暑期放假前应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做到教育到人、落实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安全教育工作的效果;
二、各学院对暑假返乡回家的学生要进行登记备案,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教育学生不得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传销活动,注意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洪、防事故,对返乡学生进行跟踪管理,使其平安离校、平安返校。不返乡的学生要及时办理留校手续,经批准留校的学生要与所在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留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大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的住宿安排及管理;
三、各学院对暑假期间在校外勤工助学的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学生在外发生意外和上当受骗;
四、各学院对暑期留宿学生要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全面排查和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学生违章用火、用电,特别要杜绝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用火、用电的问题。要教育学生加强防盗和防事故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五、暑假期间,各学院、班级,学生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性的旅游活动;
六、各学院应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开展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引导学生做好个人卫生安全防范工作。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