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部门介绍) (机构设置) (岗位职责) 思政教育 (价值观教育) (理论学习) (教学科研) (主题活动) 文化育人 (工作动态) (人文讲座) (经典导读) (汾水文萃) 心理育人 资助育人 (工作动态) (资助政策) (资助项目) (工作流程) (学生风采) 军事教育 (工作动态) (军训风采) (国旗班) (国防教育) (征兵工作) 辅导员培训学校 (工作动态) (心语) (理论学习) (案例交流) (辅导员工坊) (辅导员风采) 学生管理 (工作动态) (规章制度) (班级建设) (学风建设) (大学生发展服务中心) 支部建设 财大易班 信息公开 下载专区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0阅读数:

学工字〔201524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招生报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宣传教育部相关政策,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

1、推荐人员必须是各学院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

2、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有2名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11日(含)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查阅附件中各博士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可根据要求推荐符合报名条件的辅导员1人。

报考人员需在考试报名前认真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如实填写《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由学生工作部和人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1日前交学生工作部办公室。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