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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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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新生军事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2阅读数:
晋财大武字[2016]3号
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军区关于军事教育工作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9日期间组织新生进行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山西财经大学军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张兔元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马培生担任。成员由承训部队首长、校办公室、武装部、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大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组成。同时在新生军训期间组建新生“军训团”。
“军训团”组织机构如下:
团 长:承训部队首长
政 委:武装部部长
副团长:承训部队军官
副政委:武装部副部长
营 长:承训部队军官
教导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
连 长:承训部队军官
指导员:各学院新生辅导员
班 长:承训部队战士
二、时间地点
坞城校区各学院新生辅导员于9月14日上午7:30将新生带到指定军训地点(坞城校区体育场),与承训部队对接,准备参加新生开学典礼活动。迎泽校区各学院辅导员于9月14日上午按照新生开学典礼乘车时间安排和承训教官一起组织新生乘车到坞城校区参加新生开学典礼活动。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及新生辅导员的要求:
1、负责军训期间学生组织和管理工作,正确处理突发事件;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训练及食宿情况。
2、协助组织训练和后勤工作,加强与军训教官的沟通,了解、关心、爱护每名学生,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做好学生基本情况统计。
3、认真组织好“开学第一课”活动,在军训“连队生活”中配合军训教官组织新生学唱爱国抗战歌曲,讲述抗战故事。
4、认真组织好新生消防教育活动,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见附表2。
5、辅导员作为新生“军训连”指导员,应坚持跟训,做好每日签到、签退。此项内容将作为军训工作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
6、辅导员要在开训前认真组织新生进行体检。开训后及时掌握和了解新生的身体状况,如有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军训的学生,经批准后可以留宿舍休息或在训练场地周围进行跟训。军训过程中如果发现新生有身体不适情况,应及时和校医院值班人员进行联系予以治疗。
校医院值班电话:
坞城校区:24小时医师值班电话:15536995120;
救护车司机电话:13643602166。
迎泽校区:工作时间:8:00-19:00
值班电话:7668034。
7、各学院确定1名军训通讯员,负责编写军训简报,及时报道军训动态。
8、严格按照军事教育计划中的内容开展工作,不得擅自组织和军训无关的其它学生活动。
9、各学院负责新生军训的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于在军训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二)对军训学生的要求:
1、积极参加军训,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如对军训工作有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可向军训教官提出,但不得在训练场上顶撞教官。
2、按规定统一着装,认真整理内务,随时保持内务整洁。仪表端庄大方,不染发、不留长指甲。男同学不留长发,女同学不化妆、不佩戴首饰。
3、不得迟到、早退、旷课。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提交书面请假条。半天以内须经辅导员批准,半天以上须经武装部批准。
4、热爱集体,爱护公物。注意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防止丢失、被盗。
5、讲文明,讲礼貌。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严禁吸烟、酗酒、说脏话、打架斗殴等。
6、军训期间违反军训纪律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军事理论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进行军事理论课网络教学。
武装部
2016年9月9日
附件: 1、2016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实施计划
2、2016级新生消防教育活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