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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申请手续办理
服务对象
全体在册学生
办理部门
学生处
办理窗口
阳光服务大厅 19号窗口
办理时间
上午8:20-11:50 下午14:40-17:20
办理依据及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
办理材料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办理流程
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携带《申请表》至阳光服务大厅财务处收费科窗口→收费科对《申请表》中学生应缴纳学费、实际缴纳学费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加盖财务处公章→学生持《申请表》至阳光服务大厅学生处窗口,学生处审核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金额,加盖“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公章→学生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报送至阳光服务大厅学生处窗口→学生处进行学费补偿安排
咨询电话
0351-763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