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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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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17—2018学年勤工助学第二次报岗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8阅读数:

学资助字【2017】 16号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依据《山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7〕85号),我校2017—2018学年第一次勤工助学工作已安排完毕,学生已顺利安排上岗,因有部分用人单位未满足用人计划,决定面向全校普通本科学生进行勤工助学第二次招聘报岗面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岗位竞聘工作流程

1.学生申报。10月20日前,学生根据(附件1)中的各用人单位的用人计划数进行申报,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学院党委负责审核盖章(此表每生填写一份)。学生持勤工助学申请表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或扫描上传该表到用人单位指定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两个岗位)。

2.组织竞聘。10月24日下午 ,用人单位通知报名学生,组织面试,学生凭勤工助学申请表(经学院审核的)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学生报两个岗位同时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时,要做出选择,并将申请表交由拟任职的单位。用人单位填写勤工助学拟录用名单(附件3)及勤工助学未录用学生名单(附件4)报学生处。

未被录用但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能接受岗位调剂的学生将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于10月27日前交回学生处刘海燕老师(或扫描发送到邮箱:718834807@qq.com),学生处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择优录用安排。

3.公示上岗。11月1日,学生处公示拟录用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派岗名单发送至学院和用人单位。学院通知学生上岗,用人单位做好勤工助学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有关要求

1.用人单位负责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工作管理和考核,并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报送材料中标注姓名和联系方式)。

2.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及时向学生处反馈学生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3.各用人单位请将附件2(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后向学生收回)、附件3(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附件4(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于10月27日前报学生处刘海燕。

4.请各用人单位密切配合,把握节奏,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部分单位用人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17—2018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附件3:2017—2018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拟录用学生名单

附件4:2017—2018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未录用学生名单

学生处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