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发迹于15世纪末的明朝,在16世纪70年代的明仁宗年间进入鼎盛时期,到19世纪70年代的清朝光绪年间达到辉煌期,贸易做到了欧洲,其规模和影响只有徽商可以相比。在世界经济史上,只有威尼斯商人和犹太商人可以与之相比。位于晋中平原的平遥县城是历史文化名城,也是联合国批准的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之一。
晋商的第一大项贡献是在19世纪20年代的道光年间首创了山西票号,从而由贸易领域走向金融领域,这是现代银行的前身。山西票号又称汇兑或票庄,属于金融信用机构,承担了汇兑业务和存放2业务,服务对象包括商号和个人,在咸丰年后还为清政府汇兑功款。
晋商的第二大贡献是首创人身顶股制,是协调劳资关系、调动工作积极性的办法。凡山西商号的掌柜、伙计,都可以用自己的劳动力来顶股份,与财东的资本股一起参加分红。同时,顶身股不必承担经营风险,不必承担亏赔责任。晋商的这一做法把出资者、职业经理人和员工的利益都捆在了一起,比当今美国的管理层和职工持股ESOP还更胜一筹,因为它使雇员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美国的管理层和职工持股ESOP(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的对象包括绝大部分职工,强调职工对公司利益的长期分享,由企业主或公司无偿捐赠送。这个做法同500年前晋商的人身顶股制惊人地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