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岗位职责
一、负责部内外的联络与沟通;落实、督办部务会议有关决定;完成部内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完成上级组织及相关单位来文、来函的办理工作;负责印制部内各类公文、文书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负责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接待有关单位、个人和学生的来信来访,接待来访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五、负责财务、资产、档案、印章管理、绩效考核、考勤等部内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部内安全和保密工作;
七、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教育科岗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做好本科生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思政教育,统筹安排各学院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活动,做好督促、检查、总结表彰工作。
三、负责调查、分析、研究本科生的思想特点和思想动态,做好意识形态研判,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四、负责黄河魂、易班等网络思政平台的运营和维护,开展各类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五、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日常管理建设,做好“网格化管理”各项数据的收集整理、更新维护和汇总上报。
六、负责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先进典型的培育、挖掘、塑造和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在本科生中开展“敬廉立德行动计划”,统筹安排各学院开展相关教育活动,助力“清廉学校”建设。
八、协同做好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学风建设。
九、协同培育好青年马克思主义宣讲团、薪火红色讲解队、清风文化讲解队,用好青年成长领航馆、晋商廉洁教育馆。
十、负责打造大学生思政工作教育品牌,做好经验推广、品牌建设。
十一、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负责全日制本科少数民族学生相关事务管理。
十二、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定期完善并更新全校辅导员各类信息管理系统数据。
十三、组织开展辅导员队伍业务培训、考核评优、职称评审、校内定级、能力竞赛、科研项目等工作。
十四、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事务科岗位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完善学生事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
三、负责学生违纪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五、协助开展学生突发事件和危机事件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开展学风建设活动,组织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审定和表彰等创先争优工作;
七、负责新生入学报到、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运动会等组织管理服务工作;
八、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科岗位职责
一、贯彻宣传落实国家、省各项资助方针政策,制定、落实学校资助政策,指导、监督各学院资助政策的制定、落实。
二、负责全校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三、负责全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和监督。
四、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工作。
五、负责组织学生勤工助学的开展、日常管理、监督、劳动报酬发放及奖励等。
六、负责落实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士兵、直招士官等国家资助政策项目,做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的审核、上报及款项发放等工作。
七、负责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与管理。
八、负责学生临时性的补助工作。
九、负责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十、负责开展资助育人工作,教育引导学生诚信、自强、感恩,发掘培育先进典型。
十一、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防教育科岗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做好国防教育工作;
二、负责军事理论教研室建设工作,组织军事理论课程教学工作,做好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
三、负责制订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计划,组织完成学生军训任务;
四、负责学校大学生兵役登记、征兵入伍等国防动员工作,做好应征入伍、退役大学生的资助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五、负责国旗班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退役学生服务和保障工作;
七、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岗位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与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任务落实,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负责引导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指导学生心理健康社团;
四、负责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个体心理咨询,为学生提供心理帮助,为学生健康成长排忧解难;
五、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身心健康档案;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分析学生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的心理特点与心理需求,撰写调研报告;
六、负责发现、评估、通报学生中的心理危机,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实施危机干预;
七、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的学术交流、业务督导与培训;
八、负责开展辅导员队伍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协助学院学生骨干队伍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指导学院心理辅导员开展工作;
九、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