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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山西财经大学辅导员校内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晋财大校〔2014〕58号)文件中专职辅导员1级岗位等级申报条件,经本人申请、学院评定、学生工作部审核,现有以下同志拟予以升级:
刘淑芳,工商管理学院,专职辅导员1级
李霞,公共管理学院,专职辅导员1级
贺华云,公共管理学院,专职辅导员1级
杨芝青,法学院,专职辅导员1级
高颖,文化旅游学院,专职辅导员1级
郑欣,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专职辅导员1级
董岚,资源环境学院,专职辅导员1级
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4日17︰00前反映至学生工作部222办公室,电话7666996。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