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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山西财经大学辅导员校内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晋财大校〔2014〕58号)文件中专职辅导员2级岗位等级申报条件,经本人申请、学院评定、学生工作部审核,现有以下同志拟于2021年3月予以升级:
郜芬,统计学院,拟升至专职辅导员2级
高俐弘,国际贸易学院,拟升至专职辅导员2级
南江辉,文化旅游学院,拟升至专职辅导员2级
翟红芳,法学院,拟升至专职辅导员2级
陶陶,马克思主义学院,拟升至专职辅导员2级
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30日17︰00前反映至学生工作部222办公室,电话7666996。
学生工作部
2021年3月26日